2018印刷复制“内资”亮剑滚动督查第一季④

督查

  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印刷复制“内资”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8〕6号)要求,总局印刷发行司联合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总局质检中心、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问题、深入基层、办案示范、落实责任”的原则,组成4个督查组开展第一季滚动督查工作。

  3月8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质检中心副主任田森带队,印刷发行司吕楠、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高海天、质检中心信君、科印传媒陈哲组成的第一督查组,在湖北省孝感市就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随机抽查了湖北安东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鑫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督查组对2017年以来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了核查。最后,督查组召开情况反馈会,向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督查现场

情况反馈会现场

  督查中发现的“内资”问题如下:

  1. 随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分别向应由出版单位出版的文学季刊《烈山湖》、季刊《孝感社会科学》核发准印证。

图为“内资”《烈山湖》

图为“内资”《孝感社会科学》

  2.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内资”《千年古镇—巡店》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封底标注工本费。

图为“内资”《千年古镇—巡店》

  3.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擅自将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的有效期改为2年。

图为“内资”准印证

  田森副主任在反馈督查情况时,充分肯定了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印刷复制“内资”监管工作高度重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周慧琳副局长关于印刷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创新开展工作,指导地市规范巡检行为,实现执法活动可回溯式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今年以来给予32家印刷企业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3家企业停业整顿,吊销2家企业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体现了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政治责任和工作魄力。他强调,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监管是我们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守好这个阵地,是党赋予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的政治职责。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忠诚卫士。二是认真履职尽责、落实查处任务。要逐条逐项核查整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印刷企业,要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制度”,堵住监管漏洞;对“内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人员资质关、内容审读关、质量评估关、印企资质关、换证审核关,确保认识到位、导向明确、标准统一、职责清晰。三是注重学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深化完善印刷复制企业和管理执法部门人员的培训,一方面提高印刷复制从业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提高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要增强本领,抓好队伍能力建设,为新时代印刷复制“内资”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努力开启新征程。此外,他还强调,在做好监管的同时,要深入分析本地印刷业发展态势和问题,统筹做好产业发展和“3·15”质检工作,按照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聚焦印刷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印刷业现代化经济体系。

  第一督查组还就两天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与湖北省局及执法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督查组将继续跟进有关后续工作。

[时间: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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