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图像复制用校对符号


Proofreader,s marks for image reprodu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3-11-16批准,1994-07-01实施

GB/T14707-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像复制和制版使用的校对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委印者与承印者之间以及印刷、制版企业内部对图像修改表示具体要求的统一说明。

  2 引用标准

  GB9851 印刷技术术语

  GB/T14706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3 术语

  3.1 符号symbol

  用书写、绘画等方法制成的具有简化特征的视觉形象,以表达特定的事物或概念。

  3.2 校对符号reader,s mark

  以特定图形为主要特征的、表达改正要求的符号。

  4 校对符号

  表1







  5 表示图像和颜色的代号

  图像制版和印刷中常用的颜色代号用英文字母表示:

        Y=黄     I=图像

        M=品红    S=暗调

        C=青     H=亮调

        K=黑

  附 录 A

  校对符号的组合使用及画法


  (参考件)

  图像复制用校对符号可以相互组合使用,也可以连同数值或网点面积覆盖率一起使用。组合符号不得复杂,含意必须明确。


   

  使用要求及校对符号的画法:

  a.对图像要求修改之处涉及图像整体时,应将校对符号画在校样的图片下部。

  b.对图像要求局部修改时,应将修改的部位用笔圈起来,把校对符号画进去。若空间不够用,可在校样的空白边缘画出,用引线与其连接,引线不可交叉。

  c.画校对符号应使用红色笔,必要时应使用区别于校样颜色的色笔。

  注:本标准由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世垣、郭雄。

[时间:2001-05-30  作者:必胜网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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