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对外宣布,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涉及部分印刷类产品。
根据两部委发出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内容广泛,共涉及3486项商品,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此次调整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其中涉及的印刷类产品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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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  | 
 产品名称  | 
 调整后的退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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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章  | 
 4820100000-4821900000  | 
 登记本,账本,笔记本等及类似品等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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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章  | 
 49011000-49040000  | 
 单张的书籍,小册子及类似印刷品等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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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章  | 
 49059100  | 
 成册的各种印刷的地图及类似图表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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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章  | 
 49059900  | 
 其他各种印刷的地图及类似图表  | 
 13%  | 
[时间:2008-10-24 来源: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