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伤残职工津贴人均增长237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办法。2010年1月起,伤残津贴人均月增长237元,达到月人均2188元。

  据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在调整范围之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1月起调整;护理费待遇从7月1日起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人均1187元,增幅12.8%。护理费标准将按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调整。按照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0%预测,调整后的护理费人均增加134元。

[时间:2010-02-23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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